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气象局〈河南省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08〕23号)和《郑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方案》(郑安委〔2008〕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郑州市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各地、各行业领域防雷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防雷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争取用1-2年时间,努力实现防雷安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达到地方各级、各行业及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郑州市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勇(郑州市气象局局长)
副组长:朱永红(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玲(市气象局副局长)
成 员:吴德义(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牛军虎(市安全监管局综合处处长)
苗连杰(郑州市防雷中心主任)
李武强(郑州市防雷检测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吴德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地、各行业涉及防雷安全的单位。要突出以下重点:
1.易燃易爆场所(包括烟花爆竹、液化气、石油及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
2.重要公共设施(包括: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通信、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金融证券等公共服务的主要设施);
3.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学校、医院、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4.高层建筑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5.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雷灾事故的单位以及国家规范要求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1.防雷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2.防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地方政府及各单位防雷安全目标及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4.防雷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5.防雷专业规划和计划建设情况。特别是重点行业、中小学校、农村及弱势群体的规划和计划;
6.现有防雷设施运行情况;
7.雷击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防雷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有关行业、企业、中小学、农村、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9.雷电灾害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发布情况;
10.应急预案建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