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对于我们的企业来讲任何的事故不论它的大小都将会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家人、自己更将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对于我们来讲,违章作业等于是自我伤害。生命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只有一次,通过对《抚顺石化安全生产“七不准”》的学习,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疏忽和麻痹大意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我们守住的是一种责任。用距离来衡量,生与死只有一步之遥;用时间来衡量,生与死只在瞬息之间,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所以安全不仅是幸福更是责任。
在我们的企业中,生产设备只要投入了足够的资金,通过设备的完善、技术的改进,危险和风险是处于可控、能控状态的,但是人的意识和行为的可变性、差异性太强,通过对多起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发现职工的安全意识与领导的责任意识问题占了很大比例,并非技术能力和水平不够,而是在关键的时刻失去了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意识,失去了对自己生命、他人生命的保护和责任意识,失去了自我控制,是一种对安全的侥幸心理。抓安全生产,必须一手抓设备、技术的改进,一手抓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我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我如何保证安全?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我的首要责任,就是安全。首先是对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有正确的认识,有熟练的安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安安全流程办事,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认真落实《抚顺石化安全生产“七不准”》,保证不出违规操作;再次,要有过硬的安全基本技能,有安全应急能力,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关。安全预案与行动,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不随便的离岗,从小事做起,做足做细。而且要从规范自己的行为做起,拒绝不安全行为,树立安全生产观。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断累积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安全事例进行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和总结,并落实在安全生产中。这样就一定能筑起一座安全的大堤。保证各项工作“安全、稳定、健康、有序”的运转。
通过对《抚顺石化安全生产“七不准”》的学习,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于安全的态度,从以前的“要我安全”到现在的“我要安全”进一步体现了安全生产为职工的目的。抓安全、保安全,既是为了企业生产装置的安全,更是为了职工的人身安全。“我要安全”说出了职工的心声。增强了职工“我要安全”的自觉性,这也需要每一个“我”的积极参与。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会达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