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6年10月1日,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客运班车在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
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06〕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某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地理环境特殊,山高路险,道路危险路段较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整治危险路段的"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2004年石柱县"9•25"和今年石门大桥"10•1"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体制、机制的安全保障功能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钟长鸣,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建设平安某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本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险路段为重点,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07年9月底前,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规范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危险路段得到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到2006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阶段工作目标:
--制订和启动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客运企业清理整顿。全市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强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0处危险路段(省道4处,县乡道6处)整治;全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县道乡道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
--加强路面管控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客运从业人员"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
率达100;省道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县乡道路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指挥整治行动,成立某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49803111,传真:4980331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小组报送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总结。办公室主任由吴勇斌兼任,副主任由李泽华兼任。
四、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各有关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
〔200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办发〔2006〕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63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突出以下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整治城市客运交
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制订我市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1.强化城市客运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客运交通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客运交通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运管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企业和运输秩序的清理整顿,停业整顿一批违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切实改变某客运形象。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对还未纳入车站发班的近郊区乡客车,要加强巡查抽查,有条件的要督促其纳入车站发班。重点查处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定线小客车的违规跨线经营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对超速、抢客、赖站、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客运班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