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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30日

   2012年3月15日,救援人员在转移事故伤者。当日凌晨1时左右,在山东临沂市苍山县鲁城镇境内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基建矿井发生的罐笼坠落事故,经现场核查,确认共有13人死亡。经初步调查,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副井罐笼钢丝绳断裂,导致罐笼坠落井底,相关事故受伤人数没有明确数字,事故损失正在进一步统计当中……我们天天进行着 对我们的洗礼,为什么矿难等重大安全事故频发?每当有大的矿难在不经意中被我们听到时,我们在叹息,可我们只管问死了多少人?损失了多少钱了?可我们从来没问过,也没考虑过,为什么在无休止的发生同样的血腥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为什么没有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如果预防好了,落实到位了,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听到同样的安全事故了?这也许在我们心中都是未知数,因为我们从没考虑过也没做过,就算是做了也是草草了事。这也就不难理解矿难会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死亡数字在增加,而没有得到切实改善。
        防而不实,防不胜防。在现实的安全管理工作上,我们经常会听到,我们做了,也制定了预防预案,但就是没落实到位,所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这就是防而不实。有时候还会听到,我们努力做了,所有的预案都执行得很好,但事故还是发生了,我们就会叹息,防不胜防啊。“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就是要告诫我们,所有的事故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单独强调单个方面的原因都是不理智的,所以说我们应总结以往的经验,统筹全盘考虑各个可能出现事故的因素,但必须坚持两个重点思路。一是已全面预防为主,二是必须认真全面落实到位。怎样理解预防为主呢?我们必须坚持一个理念:通过努力,靠着科技力量的支撑,所有的安全认识责任事故的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怎样理解全面落实到位呢?我们应有好的考核机制,从每个小细节开始着手,应完全执行,“这事谁来干,怎么干,干好干坏怎么办”因为好的机制会时刻提醒执行者,他的议事会告诉他,他该干什么,怎么干会更好。
        3.15山东苍山石门铁矿事故引发了一次全省对矿山地采摸底调查,由此可以发现并排除一些地采的安全事故隐患,尽可能避免事故人亡的悲剧再度发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3.15石门铁矿事故为我们总结出了“血的教训”,是3.15石门铁矿事故中的那些遇难者和受害者,为更多的人免于遇难、受害而付出了“血的代价”。然而,我们切不可认为,既然3.15石门铁矿事故换来了“血的教训”,起到了重大警示作用,那么发生一次这样的事故是值得的,那些遇难者、受害者支付的“血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必须明确,人命关天,安全第一,每一起因无视隐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其一旦发生,就一定是不折不扣的人祸。必须予以严厉追究;每一起人祸中的遇难者和受害者,原本都不应该付出“血的代价”,我们每个人都有免于人祸之害的神圣权利,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别人成为人祸的牺牲品。安全工作是涉及公司所有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是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安全重在预防。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的最好方法,也是确保安全的基础。因此,要实现安全必须扎扎实实地从预防为主做起。预防为主,要以人为本,抓教育培训。预防为主,就是要警钟长鸣,要经常提醒干部职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预防为主,要求安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查漏洞,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行为。安全管理工作是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这对安全管理是极为不利的,必须改正。要防患于未然,我们必须在大力夯实安全基础上下工夫,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我们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只有重视安全,才能做好预防工作,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而言,事先以严密的机制、完善的制度严加防范,事后以严刑峻法严厉追惩,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当下尤应以前者为重,于后者绝不手软。什么时候,安全生产不再需要用国人的鲜血来铸造教训与代价了,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才算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不该发生的人为事故就不会再发生了,血的教训也就不会在我们的管理工作中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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