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发展面临着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以牺牲安全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致使安全监管不到位。二是地方机构改革三局合并以后,县级及其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职工一下倍增,给原本就不宽裕的部门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于是以罚没款等收入作为任务在很多基层监管部门又有所抬头,并且与职工的福利直接挂钩。当政府机构的自身利益与个人目标和重合时,个人的利益的追求会使政府行为偏离公共利益目标,致使行政机关出现趋利行政,即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从而偏离了安全监管的执法目的。三是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造成了执法监管不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由于专业要求高业务性较强,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素质也要求较高。但目前很多地方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由于刚刚进行机构改革,造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有的从事监管的执法人员是未经培训的“门外汉”,致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偏离了立法目的,或者执法不到位,个别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从而造成了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执法不严。四是安全监管执法效率有待提高、短期治理行为突出,发展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工作不能仅仅依靠过多增加的机构和人员,这不合改革要求,也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从微观方面来看各地的人员配置也不科学、不平衡。同时,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监督检查和监管措施往往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又会引起高度重视,采用紧急措施,强力开展专项整治。在安全监管乏力、安全事故频繁的领域,往往受到重视,安全投入较多。而在安全的工作到位、事故较少的设备或地方,却比较容易被忽视,安全投人相对也比较也少。
四是特种设备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够,
由于特种设备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相对来说专业性较强,多数与人民的生活联系不是很密切,加上政府职能部门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致使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不知法怎么会去守法?于是社会上违反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甚至有增加的趋势,从而给特种设备监管带来难度。
三 “依法治特”,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对策,
今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明确提出,要通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实现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特种设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双重目标。要完成这一目标,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创新。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在创新中实现新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所以本人认为以法制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有:
一、 我们特种设备行业要以全面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特。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一是要尽快出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使法律条文规定有针对性和具体化,在实施法律中具体很强的操作性。二是要尽快制定和修订相关的部门规章,确保其与相应的法律法规相一致,比如要加快特种设备召回、报废、经营等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三要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标准,建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协调关系,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一个有机的相对完善的协调运行一致的体系。
二、依法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法治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的可视性与趣味性。一项关于知识保持即记忆持久性的实验发现,同时调动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觉器官参与感知活动,可以提高人们对知识的学习效果。据此,可以创作图文结合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海报及画册,将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制作成警示图板,在社区、学校、企业、广场等公共场所展示,以血的事实和直观的教育画面,唤起人们对生命的珍视和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视,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针对公众日常生活最常用的电梯、自动扶梯安全乘用常识,编辑制作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动漫公益广告,也可以利用电视台、电子屏、微信等媒介播放宣传片和安全警句,向广大民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全方位的宣传氛围。二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律知识进“三区”(校区、社区、开发区),将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知识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传递到每个教师、每个学生、每个家庭,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抓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对社会和开发区企业的宣传,让居民更加了解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懂得如何乘坐电梯等特种设备。让特种设备企业更加注重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向群众分发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漫画图册,教育广大群众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了解什么是特种设备;如不正确使用一旦发生事故有什么样的危害;怎样才能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等。 三是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营造“政企联动、落实责任、共筑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协管员日常安全巡查,直接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线作业人员实施常态化的安全知识培训,做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通过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让他们自觉地查找和纠正本单位的隐患,保证特种设备正确使用。
三要依法进行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履职。一是要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这就明确了特种设备的执法主体。 第六十五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这一条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执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 二是要制定特种设备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利和责任,严格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细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要加大特种设备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治人者必先自治”,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才、在队伍。特种设备是一个高度专业化、技术化的领域,没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就很难推动事业的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标准,从高、精、准、细入手。高,就是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内部规定进行操作,工作要经得起推敲。精,就是要求我们的每一项监督检查、安全监察工作都要精益求精,每一位安全监察人员都要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准,就是要求我们采取的法律依据、现场检查结果的判定都要准确无误,来不得半点马虎。细,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做到仔细认真,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各种记录要详细,要保留完整齐全。通过互学互比、经验交流、以老带新、培训学习等方法,充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之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四是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在履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等职责过程中,切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出现程序违法。对隐患或问题(已经发现或应该发现)实行闭环管理,即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排除隐患,做到有因必有果,凡事有结论,在处置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见证材料。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善于向各级政府、相关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借力,破解工作难题,同时也分解、分摊责任。建立与事故调查参与部门单位的良好沟通协调联络机制,充分利用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权或参与权,重视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教训,推动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学会跟媒体打交道。增强责任意识、监察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作风优良,廉洁高效。
四是增强制造、安装、维保和使用等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
一、推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一)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
。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岗位职责,帮助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推动和监督企业实现对特种设备有针对性、操作性、持续性强的规范化管理。
(二)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对比提升活动。组织辖区在用特种设备企业到设备管理水平好的企业现场观摩学习,促进企业强化现场管理能力,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一是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或安全责任告知书等形式明确企业应当履行的特种设备责任和义务,守法经营,严格管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通过媒体宣传、制作和发放〈特种设备服务指南〉,在企业开展报检、送检、培训人员方面做好宣传、告知和主动服务,提高企业负责人做好对在用设备报检、人员培训的法律意识和对检验服务工作的认知认可满意度。抓好企业领导层法人、管理层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三个层面人员的培训。
(四)、研究和建立特种设备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特种设备方面重点违法企业“黑名单” 通报制度和严格执行报告政府的处置机制,推动特种设备诚信机制建设,增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自我约束力和违法成本。
(二)在企业各类名牌申报和评奖中,将特种设备方面的评价做为重要内容,提高企业主动报检、送检的意识。
(五)、重点整治,严查违法,强化宣传,提升安全监察威慑力
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并纠正违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威慑力,是推动企业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