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各类设备及防火防盗、交通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部门综合管理素质,结合公司精神,经部门研究决定,特制定2006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部门目标
1.1 部门全年劳动安全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个案数按报销医疗费6000元/人以上)及其他重大事故3人/次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火灾、盗窃等事故。
1.2 部门全年轻工伤事故不超过1起(指公司认定轻工伤个案报销医疗费6000元/人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
1.3 凡发生死亡、重伤及其他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部门,由部门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每月25日)结案,如伤者未治愈的,待治愈后当月结案,上报与结案率为100%;
1.4 部门辖区内全年不发生直接经济在5万元以上或人员死亡的重大火灾事故。
1.5 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及直接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1.6 公司设置年度安全生产奖励基金,部门根据公司发放到部门的奖励基金对部门各车间奖励,如全年公司目标没有完成,则该奖励基金取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时根据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奖励,年终兑现;部门实现管理目标,但相关车间未达标时,未达标车间取消奖励。
2、各车间目标
2.1 机修模具车间不发生轻伤事故;
2.2 管材车间轻伤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一次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含500元不满6000元);
2.3 布线、车削、焊制、钢塑等二次加工工段不发生轻伤事故;
2.4 管件注塑工段不发生轻伤事故。
二、各车间安全生产奖罚系数确定及考核说明
1、如公司对部门有安全生产奖励,则:
1.1 各车间奖励系数:部门:1.0;机修模具:1.0;管件车间:1.1;
管材车间:1.0;焊制、钢塑工段:0.8;布线、车削工段:0.8
1.2 如有轻伤事故发生,奖励系数递减30%,发生2次及以上取消直接负责人的奖励系数。
1.3 如公司对部门没有安全生产奖励,则部门的奖励基金分配由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终研究决定。(原则上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1.4 公司对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本部门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也将作为各车间年终考核依据。
1.5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平时在本部门出现工伤事故时按以下条例处理:
1.5.1当工伤个案医疗费在1000元/人.次以下时,在结案当月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当事人罚款100元,直接领导在结案当月考评为C;
1.5.2当工伤个案医疗费在1000-6000元/人.次时,在结案当月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当事人及直接领导(指班组长、工段长/主任助理、车间主任)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当月考评为C或以下;
1.5.3当工伤个案医疗费超过6000元/人.次以上时,在结案当月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当事人及直管领导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工段长/主任助理)在结案当月考评为D。若再次出现工伤个案医疗费超过6000元/人.次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工段长/主任助理)连续两个月考评为D。
1.5.4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若因机器设备安全措施不完好造成的,对设备保养责任人及跟班机修处以50~200元罚款。
三、各车间、班组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公司、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督察,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应当场处罚、教育;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2、各车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详细记录,特别是新招员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3、各车间对事故易发点:如切割机、模具拆装、开合模、行车操作、加料、开停机等操作环节应着重进行 ,并由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每月各车间至少进行1次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并由安全员组织至少1次安全大检查,通报全部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各车间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奖罚原则
1、奖励基金原则上奖励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及先进员工,不赞成搞平均分配。
2、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以及轻伤事故次数超过年度规定指标,对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车间、班组责任人,及事故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责任性质,根据公司相应处罚原则如下:
(1)通报批评,考评降级;
(2)赔偿损失,留厂查看;
(3)赔偿损失,辞退处理;
(4)赔偿损失,追查法律责任,做开除处理。
本责任书考核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如双方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接班人为当然责任人。
部门: 车间(安全员、主任助理、班组长、员工):
责任人: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