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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09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班级要在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管理细则。按照“管好自己的班,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坚持以“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的原则,使得学有章程,遵有法规、管有制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之首。
        二、各班级要依据本班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经常性的开展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 ,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主任、科任教师、体育教师、值周教师,包路队教师要天天讲、随时查,彻底消除隐患保证不留死角。
        三、学生安全要实行时间、空间责任制。学生在校园、班内发生的问题由班主任负主要责任,校外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全部责任,课堂发生的问题由科任老师负主要责任。学生课间因玩耍、打闹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要形成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 网络,确保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学生路队交通安全以包路队教师为主,值周常抓不懈,要彻底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乘坐农用车辆上学的行为.在路队包送范围(校门东西各100米)以外,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班主任要定期清查学生所带物品,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危险品”及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学校。
        六、要在班内经常性开展“防水、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的常识教育,班主任要随时调查了解本班“四防”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因麻痹大意或工作失误,在校内发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担主要责任。禁止学生在个体摊点和不卫生门店购买学习、生活用品。
        七、班主任和各科老师不准带领或要求学生到有险情的场所学习、活动:不准私自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学生在校其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指派校外从事一切活动。不准组织学生进行重体力劳动:不准让学生为教师抬水、倒垃圾等服务性工作。
        八、各班主任是本班固定财产,无形资产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保证教学场所安全。各班级要建立不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预警系统,切实防止一切突发事件。
        九、学校要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量化考核。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常过问、勤督促、细指导、认真负责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十、发生不安全事故,依照本责任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管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盖章):
       
        负责人(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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