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明确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由公司(甲方)与经理、厂长(乙方)签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监督公司厂长、经理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促生产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3、定时组织公司职业卫生检查,督促部门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
4、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
二、乙方职责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4、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8、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二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