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矿长要坚决住矿,每班6小时入井跟班督促检查安排施工建设处理隐患,2小时在外软件公文,对当班特种作业人员私自出入井,按照行业管理规定,不讲人情,重处重罚,每次处100元的罚款,要时时站在岗位,眼盯着采掘动态,发现隐患排除隐患,正规建设。
十、矿长按照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安排落实到位,对不到位的点名处罚个人的罚款,自行承担,本矿不作报销。
十一、按照本矿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变化及时的情况下,可定时不定时召开办公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本矿重大隐患的处理办法,配合工程师每周写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自己记录在案归档,每月准时参加月季安全会议并记录带回传达。
十二、本矿根据建设生产情况,在2010年1月份争取安全设施设计验收;2月份争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组织生产,要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的支柱管理,对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要认真作好加强支护,专人看管,对回柱卸压要有专职人员操作。
十三、加强顶板管理,对伪顶要坚决炸掉,在两帮发现有上50公分伪顶处当班矿长50元罚款,并处直接在岗人员200元的罚款,对两帮有片帮不及时处理,对掘进巷道加强前探支护,确保掘进巷道安全作业。
十四、要加强井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井下排水设备要准时安排检修及检查电机完好和进出水管道部件接头,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随时作好防水排水的准备工作,并每一个季度作水文调查记录,制度措施报送上级煤炭安监部门备案,并自存归档备案,出误差处矿长100元的罚款,对各种检查记录要准时监督,并在检查记录台账上核准签字。检查各种设备是否带病运行作业;井口提升绞车及矿车和井口连锁挡车栏的管理每班跟班矿长要提示警告,对绞车工倒斗不按规定下放矿车、钢丝绳磨损断丝、连环不到位、冒销出现提升事故除罚款外,要追究其责任,每出现一次跑车跳道隐患,处罚当班矿长50元罚款。严格对瓦检器及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每日对瓦斯日报签字及审查出入井检身和矿灯发放数据是否相符,在台账上核准签字。
十五、对出入井的火工品管理和使用、清退入库,在每班班前会议时,当班矿长在班前会议强调,入井按规定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管药分放,距离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严禁混放,每班若有遗失,要及时追回,追不回来的,由当班矿长负相应的一切责任;特别强调火工品的领用,每班开票给爆破员到库房领取手续和施爆记录处处清帐的管理原则,对炸材出现问题矿长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对本矿井口及矿区地面工业广场和井下全巷道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及时地安排人员打扫卫生,保持完好的卫生条件,出现不清洁,罚款50元。
十七、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安排人员抢修,修好设备要亲自检查是否完好可靠,合理批准使用,在修复过程中技术不到位、焊接不到位、修复不合格的设备禁止入井使用,若被发现使用修复不合格设备,处当班矿长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八、严格执行县煤安局与本矿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搞好思想建设和安全思想意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县煤安局出台的90号文件规定,因自身原因安排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被上级处罚的款额由矿长自行承担。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