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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6日
甲方:杭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主管
乙方:杭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电工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签订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如下:
(一)控制指标
全年不发生自身工伤或重伤事故,确保自身安全;全年不发生大、小违规、违章责任事故;确保全年本岗位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二)工作任务
1、驾驶人员必须经培养、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在库区内应按限定的速度驾驶。
5、作业完成后,应将叉车归位到指定的位置存放
(三)奖惩规定
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上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其中甲方一份留存公司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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