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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02日
甲方代表:       (炼钢厂)
乙方代表:       (作业区)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完善车间级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切实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特订立2011年度车间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指标及考核:
1、全年人身事故:
l        作业区所属职工 “死亡事故”为零,发生1起给予降职或辞退处理。
l        作业区所属职工“重大人身伤害或致残事故”为零,达到2起给予降职处理。
l        作业区所属职工“一般人身伤害事故”达到3起给予降职处理。
l        对本作业区员工每月组织安全和技能培训,培训时间≥30分钟/人,少培训1人处罚乙方10元/人.次。
2、全年设备及工艺责任事故:
l        事故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为零;
l        事故损失金额1万元至5万元不超过2起;
l        事故损失金额1万元以下不超过4起;
3、违章违纪考核:
   违章指挥处罚200元/次。
   作业长违章作业连带处罚厂长100元/人.次。
二、奖励规定:
1、全年完成以上控制指标,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500元/月,每半年由安环处审核后造表发放一次。
2、执行时间: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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