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对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南坞小学教务处与你签订如下责任书:
(1)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包括课外活动课、运动队训练课,对每堂课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要有预见,并在课前认真对学生做好防范教育。发现不测应妥善的进行应急处理,并上报校长室。
(2)学生在参加类训练或比赛前,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热身运动。
(3)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对已损坏或已构成安全隐患的器械不得使用,并及时维修和更换。
(4)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检查和保管工作。不得随意借给学生或教师,尤其是铅球、铁饼、标枪、钉鞋等易造成伤害事件的运动器材。
(5)对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并对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
(6)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为一学年。
教务处主任签字: 体育教师签字:
2011年 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