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文档应用>> 责任书>>正文

气焊工安全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9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经理部对公司的安全质量责任承诺,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充分落实项目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质量责任目标得以实现,保障中铁四局福州地铁1号线11标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经协商,项目外协劳务队伍负责人与所管理的岗位工人签订如下安全质量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自 2013年 1月 1日  2013年12月31日
二、责任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1.生产安全:杜绝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减少因工轻伤事故;杜绝1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杜绝汽车交通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3.杜绝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4.杜绝火灾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二)质量管理目标
1.原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合格率100%。2.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100%;3.合同工期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达到90%;4.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三、项目岗位工人责任
 1.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覆盖、隔离,必须在可燃气体或液体扩散施焊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2.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染油脂。
3.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
4.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引起燃烧事故。
5.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6.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7.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
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9.应掌握氧气、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定。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10.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四、处罚
1.在工程建设期间,因职工人为原因,未能实现项目安全、质量目标,影响企业声誉,但未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元的罚款。
2.在业主、质监站、地方政府职能、公司、集团公司等单位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责任人,予以500~2000元罚款。
五、奖励
1.在业主、公司、集团公司等单位组织的检查中获得好评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给予500~1000元奖励。
2.对及时发现事故安全隐患,并马上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项目部予以200~500元的奖励。
六、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责任人各执一份,安质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劳务队伍负责人:                          气焊工: 
劳务队伍班组长: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