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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家长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22日
各位家长:
您好!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入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出现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教育学生不到河、堰、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学生未到校上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7、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需由家长到校请假。在上、放学途中或者放学之后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8、严禁学生上学期间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否则后果自负。
9、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校电话:4731098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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