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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3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力度,造就一支思想觉悟高、业务水平精、安全理念强的监理队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总监办与责任人        职务(             )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责任人必须做到:
1、服从总监办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交代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结构工程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结构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结构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
4、熟悉结构工程专业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以及安全保护措施和要求,监督承包人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本专业区域内一切安全隐患付具体责任。
5、检查结构工程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重点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报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个人监理日记、检查记录、安全隐患通知等,并定期将资料报送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总。
7、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注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或本人离场之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                 责任人:结构监理工程师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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