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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构施工包保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8日

      33、管片吊装小车在没有限位的情况下回收过位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4、管片拼装作业期间,非作业人员在拼装区域的走动、停留,每人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
      35、走道板要及时延伸,走道板和轨道要定期检查和加固,并更换损坏的走道板及轨道以满足行人、行车安全。未延伸和定期检查的,罚款100元。
      36、盾构机进行检查和维修时,相关操作按钮未处于锁定状态,罚款100元。
      37、严禁在盾构机设备上休息,以免发生运转机械设备伤人事故,违者罚款100元。
      38、换刀作业时未做好防护措施就直接进仓的和未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9、运输列车解编时要放好铁鞋,组编时及时拿掉铁鞋,未按规定放置铁鞋的罚款50元。
      40、未按要求填写电瓶车维保记录的,罚款50元。 
       维修班违规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冒、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罚款50元/次。
       2、库管员因管理不力造成工具被盗的,罚款100元。
       3、对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造成设备损坏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4、因吊装用的钢丝绳及吊环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罚款100元。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使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者,每人每次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未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而带电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电线、安装用电开关以及拆卸电源插座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不挂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不采取防火措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0、焊接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元。
       11、焊工焊接时未使用防护用品(面罩、焊工手套等),罚款50元。
       12、在进行拆装负环、始发托架、反力架时,未检查钢丝绳、吊环及螺栓的,罚款100元。
       13、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违者罚款100元。    
       14、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未接零的罚款100元。
       15、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严禁由非专业电工切断电源。违者罚款100元。
       16、非机械操作人员乱开、乱弄机械设备,罚款50元。
       17、任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100-200元。
       18、使用碘钨灯取暖、烤衣服、烧火取暖,罚款100元。
       19、任意拆除机械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罚款100元。
       20、维修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未断电源,罚款50元。
       21、遇到危险及设备不正常情况不报告主管、值班工程师的罚款50-200元。
       22、无故未执行值班工程师(及上级)的工作指令处罚50~100元。
       23、对设备进行不规范操作及维修者处罚50~100元。
       24、发现掘进队不规范操作,不制止又不上报的罚款50~100元。
       2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睡觉或消极怠工者,当旷工处理,并处罚100- 200元。
       26、对检查出的用电问题没有及时落实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一处罚款50-100元。
       27、发现不安全用电行为不进行整改也不上报安全员的,一次罚款50元。
       28、对用电不规范行为无故不知情的,罚款50元。
       29、未按要求填写维保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
       地面工班违规处罚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罚款50元/次。
    2、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3、龙门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得到指挥人员的信号而凭主观判断动作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龙门吊司机解聘的处理。
    4、龙门吊大车相临吊车靠近时,速度要放慢。防止发生大车损坏及撞车。发生龙门吊撞车事故时,将根据责任区分,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
    5、在进行重物提升作业时,吊装重物下方走动、停留者,每人每次给予50元。
    6、因吊装用的尼龙吊带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于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7、下管片、钢轨、钢枕等材料时,因洞口随车员指挥龙门吊口令不清晰,而发生安全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100元罚款。
    8、施工过程中高空抛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9、因吊装材料固定不稳定导致材料坠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区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每次罚款100-300元处罚,对于间接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10、龙门吊运行时要注意轨道有无障碍物,并严禁龙门吊运行时有人上下吊车和进行检修及调整机件,违者罚款50-200元。
    11、严禁提升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特别是在进行渣土吊装时,渣斗正下方,严禁人员停留及电瓶车运行,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
    12、未及时放反映设备故障而造成事故者,一次处罚50~100元。
    13、无证驾驶铲车、叉车的,罚款100元。
    14、未按要求填写龙门吊维保记录的,罚款50元。
         每月26日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评比出“月安全生产先进班组”一个,并给予该班组500-1000元奖励。给予评比最后一名的班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为最后一名的班组给予100-400元罚款。参与月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评比的班组是指:掘进班、维修班、地面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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