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名称: 监督年号:
为确保安装公司(下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下称施工班组)向公司质量安全监督委员会(下称安全监督组)特签定本《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施工班组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班组长是施工安全现场第一责任人。班组作业人是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坚持先勘察、有措施、再施工的原则。
2、施工班组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关键工序各部位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3、施工班组应以公司名义用书面形式任命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人、防火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数量配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安全员名单应报安全监督组
4、施工班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
5、施工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
6、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安全和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技术性较强和技术复杂的施工项目按照技术要求和安全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施工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机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退。必须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对特殊作业环境的作业人员采取相应劳动保护措施。
7、施工班组应对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整改、
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作书面记录,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以备安全验收时审查。
8、施工班组应接受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安全事故。
9、施工班组应对生产活动中随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安全监督组,对安全监督第一责任人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认真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予整改。
经理(第一责任人)签字: 安全责任组班(第一责任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