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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辆驾驶安全生产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8日

近年来,职工收入有了明显的改善。私家车已步入个别家庭,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普遍的代步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全站职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劳资与经济纠纷案件发生,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红旗坡收费站,乙方为本站职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双方自签订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必自觉遵守。
二、严禁驾私家车、摩托车及电动车上站当班,否则按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书》处理,年底考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三、下班休息期间驾车、骑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也由肇事者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下班休息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五、驾车违章,乙方后果自负。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温宿工业园收费站
二0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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