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 简称甲方
项目班组长 简称乙方
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是维护甲乙双方劳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法律保障原则,施工中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是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人身安全应尽权利和义务,确保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安全生产无伤亡事故发生,特定责任书如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和施工现场。并经常性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环境、食堂卫生等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到查出问题立即使整改原则,即确保乙方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身心健康得到安全保证,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4、乙方在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下,乙方本人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到机械设备,特殊工种等未经培训无证者不得随意违章乱拆乱拉电 器设备或开机,分部分项的特殊工种无证者一律不得违章操作。乙方应时时刻刻加强安全自身防护和劳动保护思想意识,排除事故的发生。
5、甲方在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对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甲方明确规定要求乙方自觉配合本施工现场,搞好文明施工,乙方要求对本施工工作地、宿舍、包干区清洁负责。不得随意大小便,剩菜剩饭、瓜皮果壳垃圾等必须按工地办公室规定及指定场地统一堆放。
6、乙方必须坚决执行、自觉遵守本工程有关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乙方必须保证不违章上岗、违章作业。
7、甲方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经乙方自愿来工程参加建筑施工作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签订安全生产本责任书为据。
甲乙双方参照建筑法中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乙方必须保证做到维护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凡在施工作业过程属本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建筑法规造成伤亡事故,经甲方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案调查核实后,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追究事故责任。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失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公司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