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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21日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签订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状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全面责任,为井下“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

2、负责“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有关机电设备的施工 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对矿井瓦斯定期检测检查工作,消灭瓦斯超限。

4、负责组织完善保护,严防“三把火”。

5、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 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6、协调供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7、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 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8、负责井下的防尘洒水工作。

9、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年度风险抵押金6000元;月度工资的30%作为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30%用于质量标准化考核,40%用于生产任务考核;人身事故和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按月度考核;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查隐患反“三违”等项目按月度考核,每季度末兑现。矿井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依据。具体奖罚标准如下:

1、全年无重伤、死亡事故,奖励本人全年岗位工资额的10%。

2、发生死亡事故,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变为罚金,并按原抵押数额重新抵押。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20%-30%。

4、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10%-15%。

5、发生一起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10%-15%。

6、出现一次本人或他人不作为所致的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300元。

7、分管专业的施工单位每出现一条不及时按“三定表”整改的安全隐患,扣款50元/条。

8、每月查处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的罚款金额不低于500元,差额自负。

9、月度无故减少跟班、值班次数(未填写记录视为未执行跟班、值班制度),扣款100-300元/次;由于跟班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罚款300-500元。

10、每月缺席一次安全生产调度协调会(无会议记录视为未参加),扣款50元/次;跟班所发现问题必须在会上提出处理方案,否则扣款100元/次。

11、通风副队长考核按通风队队长的80%、队员考核按通风队队长的40%执行。

通风副矿长签字:                 通风队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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