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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2010年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6日
(二)突出加强监管,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监督检查。市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德阳的决策部署,认真查找安全监管漏洞,不断改进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极大地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坚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点专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调查,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一律都进行了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2.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机械冶金、职业安全健康、校园安全等1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交警部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摩托车综合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案件20333件,教育处理828人,罚款处罚 人,拘留1人,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案件19件,电子监控设备查处违法行为19505起。为深刻吸取“6.17”金雁出租车公司一出租车自燃的事故教训,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开展了营运车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客运班车178辆,出租车161辆,城市公交车9辆,查处事故隐患9条,落实整改9条。安监部门重点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职业安全健康五大联合执法行动,共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296个,开展执法检查475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22份,查处事故隐患279条,完成隐患整改265条,责令停产停业10起。规划建设部门重点开展了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边坡垮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五方面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施工单位398个,查出安全隐患2344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45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04份,其中限期整改255份,停工整改49份。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警力13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145个,查出火灾隐患45起,当场整改42起,责令整改3起,罚款处罚36500元。通过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二是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完善企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激发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力。

2.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 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自律的内在动力机制。以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为契机,加强了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令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重点抓好乡、村两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乡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了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乡镇、部门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加强了安全监管。对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坚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综合监管部门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抓好直接监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了行业安全发展。

四是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行业、乡镇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的乡镇和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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