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丰宁满族自治县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1] 36 号)关于转发《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丰宁项目部立即组织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建设局文件(丰建发[2011]36 号)关于转发《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公司项目部成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并开展了如下工作。
1、成立了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丰宁项目部总经理任组长,由安全科长、技术总工任副组长,由各标段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等为成员。
2、对我公司的安全资质,企业负责人及项目各栋号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进行了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合格,管理人员全部有安全资格证书。
3、我公司及各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完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在建设和监理单位有很好的评价和口碑。
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各种台帐都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执证上岗,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全部进行了“三级”
,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工作。
5、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程,并做到了文明施工要求。
6、所有施工项目均按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品、脚手架、“三宝”、“四口”及大型设备安全防护和保障措施完善到位。
7、应急预案已经公司和监理审核、批准,设备物资全部到位,于2011 年4 月16 日完成演练。
二、总结
通过本次活动,在项目部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将以此次安全检查活动为契机,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月促季,以季促年,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平安、顺利地完成丰宁阳光水岸二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