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个月,根据镇煤发[2011]7号文件精神,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为指导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和百日安全零死亡为契机,结合我矿实际,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中,我矿扎实地开展了从地面到井下,乃至全矿各工作岗点的事故隐患的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能当时消除的就地消除,对一时不能排除的,定时定人排除。其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我矿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
组 长:徐洪友(法人代表)
副组长:陈志鋆(矿长)、
成 员:刘涛(安全副矿长)、张利(生产副矿长)、张军(机电副矿长)、卢孔志(安全管理员)、祖振军(安全管理员)、林行军(安全管理员)、王仁顺(瓦斯检查员)、王淑安(瓦斯检查员)、高秀东(瓦斯检查员)、高秀勇(瓦斯检查员)、杨久亮(顶板管理员)、张西良(顶板管理员)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郑伟锋兼任,负责接待检查人员,传达上级文件,具体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为"安全生产月"作好基础工作。
二、宣传教育、积极引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矿认真组织全矿从业人员学习了省政府60号文件、市政府下达的"百日安全零死亡"活动方案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内容。悬挂标语3条,张贴安全生产宣传图2幅,处安全生产板报1期,在全矿形成了天天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气氛。增强安全管理意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井下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现场督促力度,由安全副矿长刘涛全权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三违"现象进行严处。
四、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实现矿上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做到人力、财力、物力有保障。
五、加强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做到逐条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六落实"要求认真抓好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完成情况、整改经费、整改方案及措施、验收责任人)。
六、制定了以通风、瓦斯等的安全措施:
1、通风管理
①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通风设施,防止风筒损坏造成风流短路;
③风筒距迎头距离不大于5m;
④局扇风机由施工单位专人看管;
⑤工作面停工不停风,因停风或其它原因致使局扇停止运转的,恢复前必须检查局扇和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能开启局扇机。
2、瓦斯管理
①工作面瓦斯浓度达1.0%时,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向矿领导报告;
②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不准爆破;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③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
④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我矿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有了转变,通风系统可靠、监控系统数据准确,各工作面全部形成了独立通风系统;加强了顶板管理,巷道用U型钢拱架支护,接顶帮实,有效防止冒顶片帮现象,为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后我矿还要加大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46]号文件精神,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搞好矿井通风,以风定产,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好六大系统,确保我矿2011年安全生产年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