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①主管部门应对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做出规定,并进行审查,如学历,职称,工作资历等,给予必要培训,条件成熟时应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②施工企业应对技术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对任职资格进行适度把关,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认真审查并进行规范。
③监理项目部除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认真审查,对年轻的技术负责人进行适度帮扶。
4.对危险性较大的如深基坑,高边坡,塔吊基础,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吊装等应用面广,技术要求高,方案编制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往往套用现成模块再凭经验调整后验算,受力分析及计算错误多,构造要求不全,安全措施不力,一旦出事故后果严重,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为保证安全及个人免责,方案编制往往又过于保守,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其原因除编制人员水平及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外,施工企业及监理把关不严,工期紧等均有影响,但却一时难以解决。
措施:建议国家从源头上抓起,采取行政干预并妥善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编制培训教材及实施案例的规范文本,或者对经审查合格的较权威的施工安全设施计算软件进行推广。
5.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①施工用电的漏电保护器设置多不合理,尤其是开关箱漏保设置不全,一漏多用,漏电保护器为控制触电事故的最有效措施,应设置合理,灵敏可靠,定期检查。
②人工挖孔桩下照明应用12V,低压灯现场普遍为36V。
③人工挖孔桩护壁砼强度不足,厚度不够,钢筋不按设计要求设置,吊索吊具不牢固且不检查,吊物抽水人不离岗,不设安全挡板,盖孔不严,井口坠物,不设护拦,不设爬梯,不按规定检查空气质量或通风。
④塔吊未经安检提前运转,不按“十不准”操作,私拆限位器,高压线不设防护隔离措施。
⑤脚手架及地面上立杆雨后不检查,拆架不正确拴安全带,高空乱抛,地面不拉警戒线,无人监护。
⑥电梯井口不按规定设1.2m高的上下两道护栏,发生坠人事故多。
措施:请主管部门对常见且容易导致伤亡事故的安全通病进行统计分析,将其中危害大的通病用文件形式列出,作为强标中的强标强制实行,也有利于现场业主监理方便操作,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保证工程安全。
限于笔者经验水平及篇幅,对未述及内容,尤其是对安全投入的使用未能描述,恭请广大同行予以补充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