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四:把好审批关。消防安全方面,我局没有灵活性可言,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没有领取市消防大队出具的合格证书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规定电子游戏场所和“网吧”等开设,必须离学校200米,否则不予发证。
措施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普法培训工作,把 纳入培训内容,强化文化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使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成为自觉行动。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也是开展全民普法工作21周年。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我们以 “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培训工作。8月,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举办了“XX市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包括各娱乐场所业主、各镇文化站长等共270多人。另外,我们还长期抓综合执法队队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2006年,我局与市安委会、公安部门、消防大队、X城区安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四次开展了对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和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普查整治专项行动。分别是①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②“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③六月“XX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月’活动。④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四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均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还以文件形式下发了《通知》。如《关于开展XX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文广新[2006]8号)及《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文广新[2006]14号)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在四次大检查行动中,我局召开局安全生产会议、下属单位领导安全会议、各类经营业主安全生产会议等各级会议共15次,出动检查力量共计385人次,检查的单位、各娱乐经营场所累计超过600间次。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及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一般都有安全生产措施,有走火通道。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后门走火通道上锁定或堆放杂物;消防应急灯没有插上电源;消防应急灯失效;灭火器放置地方不正确,有需要时很难拿取;灭火器过有效期或空瓶;电源线陈旧或线路较乱;防盗门、防盗锁不足;等等。只要发现了这些问题,我们都责令其即时整改,确实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由于我们检查工作比较细致,提高了整治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全生产指示,一年来,我市所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较出色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不足之处:①本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多且分散,难以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②我们只懂文化娱乐项目的经营管理,不熟悉消防安全鉴定的标准尺度,难以判断场所安全合格与否?这些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