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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2日
2009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级相关部门、产矿镇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因地震导致山体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好转。连续两年实现全年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结
(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工作
200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原材料的供应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各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为企业服务,以彭工发[2009]65号文件制定了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了使“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百安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类文件20余种,1500余份,检查矿山230余矿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市非煤矿山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全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经矿山企业自查、各镇考评,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联合审核,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平均目标考核分均在96分以上,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狠抓春节后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和“百安活动”的开展,并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的实际,工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彭工发〔2009〕9号)文件对节后的复工复产制定了验收标准,在各矿山企业自查、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由矿山申请各镇逐矿进行检查,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发出了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拿出整治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整改,使全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逐步走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彭府办发〔2009〕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工业局、安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制定方案以(彭工发〔2009〕127号)和(彭工发〔2009〕146号)文件着力排查露天矿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防洪和排水设施配备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并拟定了12家矿山完成2009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9家企业粉尘治理,并对彭州市桂花镇阁蒙页岩矿、彭州市光达养殖采矿场、彭州市姜家山粘土矿、彭州市工投公司鹿坪采点、通济镇全鑫页岩矿实施了关闭。使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矿山230矿次,下达整顿指令及复查意见书90余份,其中省安监局2份,成都市安监局4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没有整改行动的企业,给予了批评,今年隐患整改率达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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