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督促煤矿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作好了统计工作。遇恶劣天气环境,及时通知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根据矿区内矿井水患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以矿井防治水为重点的雨季“三防”(即防雷电、防排水、防洪)专项检查,协助煤矿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雨季信息预报制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开阳县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落实,有效提高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
(七)加强煤矿驻矿监管员队伍建设,提升一线监管水平。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书( 黔安〔2011〕100号)文件要求,及时拟定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招聘的有关请求和方案。严格按照《开阳县煤矿县级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不断强化煤矿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驻矿安监员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煤矿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轮岗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报制和交接班制度,驻矿入井现场验收探放水工作等,确保一线驻矿监管切实发挥作用。
(八)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确保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取得实效。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4月17日全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孙国强副省长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贵阳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工信发[2012]96号)和《开阳县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开府办发[2012]55号)、《开阳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办字[2012]60号)文件,集中开展了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了打非治违工作“不降温”局势。至“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以来,打非治违工作共出动车辆50次,200余人次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改正书1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复查意见书14份,查出隐患100余条,现场整改率95%,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及时召开煤矿安全会议,推动煤矿安全工作。为了能将煤矿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根据联合检查情况和各站反馈的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安全例会的形式进行贯彻落实。全年共煤矿召开安全专题会6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3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3次,安全生产季度会4次。每次会议都对前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的要求。
(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全县煤矿实际,深入煤矿企业举办煤矿
培训班,举办了4期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共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培训400余人,全面增强职工安全防护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抓好煤矿全员培训、复训工作,对全县煤矿职工进行了
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十一)全面完成各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煤矿企业业主对煤炭产业政策发展趋势不清楚;
(二)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员较少;
(三)部分煤矿矿群矛盾难以解决;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贵阳市煤矿生产建设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停下来的煤矿,帮助协调解决在兼并重组中关停整顿中存的困难和问题,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和建设;
(二)抓好煤矿整合和电煤供应工作;
(三)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
(五)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执法监管,提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落实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强化安全知识培训,真正发挥一线监管作用。
(七)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从抓基础工作入手,督促、引导、帮助煤矿在软、硬件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全县煤矿安全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八)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九)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乡镇做好煤矿矿群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为煤矿技改扩能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督促各煤矿加快“六大系统”的建设步伐。
开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