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监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确保持续稳定”的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城区下水道、化粪池、垃圾处理场等市政环卫设施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我局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始终。今年以来,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完善了市城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切实加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一是及时印发《XX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年初,局领导分别与各直属单位、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三是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 前一阶段工作,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按照“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要求,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均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单位均落实了隐患整改经费,安全工作经费按实报销。
二、强化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了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桥梁、堡坎和照明等设施的安全监督。
一是加强泰安垃圾处理场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了大坝、截洪管道和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处理设施监督,继续加强值班监测和记录,搞好雨污分流和渗透夜处理,实行大坝安全状况每周报告 制度,确保了大坝安全。
二是加强城市桥梁、化粪池和下水道安全监管。加强对我局管护范围内的桥梁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检,并做好了检测记录。及时开展下水道清淤工作,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内涝的发生;及时开展市管化粪池清掏,加强化粪池和下水道沼气浓度监测,避免了化粪池和下水管道爆炸发生。
三是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广场音乐喷泉、配电箱(房)、灯杆广告等的监管,对全市所有配电箱(房)内进行了密封紧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了整改,全年未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件。
四是加强作业车辆安全监督。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辆、路灯检修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加大检测、维修、保养力度,全年集中开展了2次驾驶人员
培训,有效杜绝了城管系统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泸市安办〔2011〕32号和泸市防汛指〔2011〕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到防汛工作责任、人员、资金、物资、预案“五落实”。修订完善《市城管局2011年防汛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防汛措施和重点要求。组建了8支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队员172名,抢险车辆37辆。印发《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深入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城市下水道、堡坎、桥涵、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照明设施安全。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