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六项规定,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六项规定分别为:
一、加强交通
,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交通
是减少师生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全校教师要大力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将学校交通
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作为学生法制课程、思想品德课程的重要内容。坚持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并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学生家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使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责任,保障孩子上学和放学回家路上的安全。要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师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使师生不断增强道路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实行教职员工每周轮值护校制。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减速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建立教职员工每周轮值护校制度。
三、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未取得交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教职工不得驾驶机动车,有机动车的教职员工要取得相关证件,购买保险后方可上路。严禁搭乘无证(无驾驶证、行驶证、运营证)、无牌(无号牌、套号牌、假号牌)、无费(不交规费、不年审)的车辆。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上学、放学,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放学。
四、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凡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必须严格执行师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审批制度,要有集体外出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活动前要对师生进行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对活动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校领导亲自带队。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参与组织和管理。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交通要道的,事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学校对寄宿生要加强住校管理,严禁电线的乱拉乱接,防止触电和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