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文档应用>> 工作总结>>正文

商务局履行安全工作责任考核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02日

        三、突出重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今年以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主抓了三项自查自纠工作。
        (一)对肉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市商务局还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对酒类商品经营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五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三)对超市、商场、宾馆、加油站等重点防火单位进行贯彻落实《消防法》自查自纠。为了预防和消除全系统的重大火灾及不安全因素,市商务局是于2013年6月6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全市商务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先后到北山超市、妙尚商业广场、丽江(桃花岭)饭店、丰坪巷市场及天然气公司和洛枝加油站等12家商贸企业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重点商贸企业《消防法》宣传和执法、消防专项规划的落实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及物流企业危险化学物品相关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人员及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在此基础,市商务执法大队组织对全市重点商贸企业进行了全局排查,督促企业全面整改,确保安全。商务局成立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尚未发生一起火灾,且无重大隐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