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设备租用总结
35、对于部分大型设备、特种设备采用外租赁的,由机电科负责具体操作。租赁应签订租赁合同,列明清单,保证外租赁设备完好、性能可靠。机电科每月根据我处施工情况,分析设备的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近期又用不上的外租设备要及时进行退还,终止合同。
36、机电科对项目部所使用设备采用内部租赁的形式,每月底由机电科向财务科出具项目部设备租赁费用清单,进行费用结算。项目部之间借用设备或转租必须经处机电科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37、设备流动实行双向监督。电气设备出入库必须达到完整完好整洁标准;机械设备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必须达到完整完好整洁标准。
38、凡出库、退库不达标者,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十一、事故分析追究总结
39、机电运输事故根据其影响生产和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
40、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项目部、队、厂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向处调度、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填写“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并于三天内报机电科、安监处备案。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项目部、队、厂应立即向处分管领导、处调度室、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处各部门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1、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追查,由项目部、队、厂领导组织,机电科、安监处参加事故分析追查。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由处领导组织,机电、安监和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机电、安监部门参加事故分析追查。
42、事故分析追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的要求,逐项调查清楚,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发生事故的单位,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另一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接受教训,采取预防措施。
十二、检查考核与奖罚总结
44、积极开展设备管理达标活动,要求项目部(厂)每旬自查自评一次,处每月进行检查评比一次,每季检查考核总评一次,纳入处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部创级考核体系。
45、检查考核主要分三个方面:设备指标、进出库设备状况、业务管理与人员素质。
46、设备指标考核为:
①、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②、设备完好率≥90%;
③、大型在用设备完好率100%;
④、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⑤、电缆吊挂合格率100%;
⑥、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个个完好,无红灭灯;
⑦、机电设备安全运转良好,故障率低,无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⑧、安全保护装置完备、可靠、投入情况;无失效现象;
47、出进库设备状况考核为:设备实现双向流动、双向监督。出库设备必须台台完好、整洁、喷漆,确保到现场后能安全投入使用;退库设备除正常使用磨损外,须完好完整,表面清洁,不得有水泥、油污,外罩不得变形。
48、业务管理和人员素质考核为:通过设备图牌板、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设备现场文明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等方面考察综合评分。
十三、从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总结
49、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维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至尊”的宗旨。
50、各级管理机构要坚持培训教育长抓不懈,通过法律、规程、安全常识的学习,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职工应知应会和岗位技能培训,通过有组织的讲学、授课、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机电人员技能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51、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人员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操作证,方可从业。任何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52、机电从业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安排下,由机电科、劳资科协调,立足全处,着眼业务技能和技术力量进行平衡,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均衡使用,严禁任何人的无序流动和串岗。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总结
1、凡因各级机电人员管理失误、设计缺陷、措施不力、操作不当,以及对机电设备、设施监测、检查、维修不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或严重影响到生产时间的事故,统称为机电事故。
2、机电事故根据其造成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程度、影响生产和基建施工时间,分为一般机电事故、较大机电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三种。
3、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项目部、队、厂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向处调度、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填写“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并于三天内报机电科、安监处备案。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项目部、队、厂应立即向处分管领导、处调度室、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处各部门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一般机电事故的分析追查,由项目部、队、厂领导组织,机电科、安监处参加事故分析追查。较大、重大机电事故分析追查,按照事故追究权限组织分析追查,由处领导组织,机电、安监和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机电、安监部门参加事故分析追查。
5、事故分析追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的要求,逐项调查清楚,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发生事故的单位,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另一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接受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同类机电事故的发生。
7、机电事故发生后,如隐瞒不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总结
1、各施工项目部都要成立防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机电经理担任,负责全项目部防爆管理工作,机电队长要具体抓好防爆管理,成员要由经过防爆培训学习领取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井下防爆设备,禁止采用三无产品及淘汰产品,必须证件齐全(防爆合格证、质量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由防爆小组统一管理。
3、防爆电气设备及五小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须由防爆管理小组检验合格后,发放入井许可证,井口把勾工凭证方可安排下井。
4、井下防爆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防爆管理规定进行,安装人员安装后由防爆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5、防爆小组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防爆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电气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检查、检测,对于防爆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密封圈、挡板是否按规定安装,发现不合格的,严禁通电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正常投入运行。
6、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检修。
小型电器管理总结
1、设备使用过程中,各使用班组应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运行。
2、设备操作工每班班前应进行巡回检查、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3、设备使用班组每月应进行一次设备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
4、各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
5、对设备的重点部位着重检查,包括设备上各种仪器仪表的整定、保护装置的试验等。
配件管理总结
1、机电科要加强备件管理,根据备件品种特点和占用资金情况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和消费定额,加强技术、计划、库房管理。针对全处设备情况,根据项目部每月配件计划,制定出大型、重要设备的备件计划,报处审批采购,确保供应及时,不耽误维修。
2、机电队根据自身特点每月底集中编制下月设备易损件、关键件、通用件备件计划,报矿审批后采购,存于现场材料库以备使用,工程结束后可转入材料科存库。
3、配件采购应根据其数量金额等采取招标或比价采购的原则,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综合比较后,确定购买。
4、配件应分门别类、集中管理存放,配件应有分类卡片,便于找取;配件购买及存储情况应及时向矿汇报,便于统一管理,以备矿各连队调配使用。
设备出、入库管理总结
1、设备出库应由设备管理员签发出库单,设备出库时必须完好状态,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吊桶、钩头、罐笼等提升设备必须销轴检验、探伤合格,检验报告齐全。
2、设备出库应做好登记,及时调整设备的使用地点。
3、设备出库时,各种配件必须齐全,设备管理员在出库单上写好明细,以备回收时参考。
4、设备入库时,由设备管理员验收,检查设备状态,检查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对于损坏严重、缺件的设备,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5、设备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检修、清理,保证设备完好,然后入库,以备其他工地使用。
6、设备入库后,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调整设备台帐,调整使用地点。
设备验收总结
1、设备使用前,各单位必须按照《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所用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应检查技术资料及设备出厂合格证,达不到完好标准或不合格的设备一律不能使用。必要时对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检查和试验,试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⑴在出厂前、事故后和日久未用的吊桶提梁,使用前必须经过探伤。
⑵临时罐笼出厂前有保险链、吊架、主链板探伤报告。
⑶出厂前、事故后和日久不用的提升钩头,在使用前各主件必须探伤和做拉力试验。
⑷提升机主轴及制动系统的传动杆件出厂前应有探伤报告。
⑸扇风机主轴及传动轴出厂前应有探伤报告。
⑹提升机、压风机、水泵等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
⑺提升、悬吊设备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进行安装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安装设计图纸;有出厂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大型设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如有缺损或与装箱单及设备要求不符,应列出详细明细表,报设备管理部门,向厂家或有关单位提出要求补给或索赔。
3、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执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电气设备的调试,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4、安装的各种设备必须达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5、设备安装完毕,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机电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办理移交手续,将设计图纸、出厂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时的测量数据、调试记录等质量资料交给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管理。
6、使用单位按标准化机房的要求,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种制度。配齐运行、检修等有关记录,操作维修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机电部
20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