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花桥镇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花桥镇药品安全监管联席工作会议,会议由花桥镇党委书记、镇长冯善民主持,同时参加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人员有15人。会议学习了《全市药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通报了全镇近期药品安全监管进展情况,研究了《花桥镇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市政府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
重要的民生工程 ,目的是通过深入整治,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使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扎实有效的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要加强沟通和交流,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信息,交流经验,反馈意见,研究对策。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会上,花桥镇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通报了联席会议制度起草的相关情况,并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探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镇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联系本单位工作职责,对涉及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进行梳理,抓紧制定部门工作重点及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确定的《花桥镇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依照制度明确的主要职能、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四、会议记录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并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同时会议记录要准确完整,会议的各项决议一定要有具体执行人员及完成期限,如此项决议的完成需要多方资源,一定要在决议记录中明确说明,避免会后互相推诿,影响决议的完成。
参会单位、人员:
冯善民 花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陈杏元 花桥镇党委副镇长
李金元 花桥镇文卫办主任
陆秋明 花桥人民医院院长、预防保健所所长
陈茂盛 花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继红 民政办主任
徐斌红 计生办主任
张祥元 农服中心主任
沈文忠 环保办主任
管小明 财政分局局长
程永明 工商分局局长
金培明 花桥派出所所长
赵 华 曹安派出所所长
赵 阳 花桥城管中队队长
陆建华 花桥镇预防保健所副所长
唐仁杰 邮政支局局长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