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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岗位告知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4日

先生/女士: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司已为XX岗位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司将在XX岗位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您。

三、您所在区域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如下: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掌握职业卫生防护相关知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医院将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体检报告由医院保存,您有权对本资料复印。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医院承担。

六、体检符合从业要求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在岗期间如出现身体原因不符合从业职业要求时,将调离该岗位。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遵守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单位;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医院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按照规定参加离职职业健康体检。

八、本告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内容本人确认收到并同意。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 

告知书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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