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杜绝水患事故的发生,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我矿煤、岩巷及采空区可疑涌水等的探放水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具,发现异常时,立即处理。
三、学习领会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术要求(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
四、参加由矿组织召开的探放水人员会议,落实责任和施工时间,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联系通风、机电等部门配合。
五、将所需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做好准备工作。
六、探水作业时,严格执行探放水操作规程。
七、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钻进情况和异常情况,应向接班负责人交待清楚。
八、探放水工作完成后,要把设备、器材、工具全部清理、维护。
九、工作准则做到六字方针:准时、准确、敬业。
若违反上述承诺,未履行本质安全生产职责,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事故,本人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防治水科科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