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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17日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单位向社会和消防管理部门承诺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人) 签名:         时间:               
                   社会单位应履行的消防责任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6、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禁私自拉接电气线路,严格用火管理;
7、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巡查记录;
8、加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会四化”建设,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0、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承诺书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单位、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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