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有机会在2013年5月12日班级组织的登山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声明如下:
1、我已认真阅读了解了《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填写了《青岛农业大学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表》,履行了规定的外出请假手续。
2、本人完全明白参与外出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环节、设施、环境的状况条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担因参加此次活动可能会产生的所有风险及人身财产损失。
4、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5、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青岛农业大学以及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遵守学生集体外出承诺书
班级: 班 活动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本人对上述内容已尽知并承诺遵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