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邦公司工作期间,本人自愿接受公司、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并郑重承诺:
一、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新进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和每天的班前会,积极投入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活动,关心安全、环保工作,主动提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到相互关心、互相督促,实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了解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作环境情况,随时检查所用的工具和机器设备,不准擅自拆除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乱动与本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场所。
6.熟练掌握工艺程序和操作技能,并认真做好交班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7.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同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隐瞒。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的错误决定或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二、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不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位置的灵敏可靠性。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前,看清前后左右有无行人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动步。出入厂门、车间、仓库,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争道和强行超车。
5.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进出车间、库房、码头及弯道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的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禁止在坡度大于20度的道路上横向行驶。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车铲物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爬车、跳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车辆的跳脚板、铲齿、车顶、保险杠等部位严禁乘人。
7.铲车铲重物时,发现车尾或侧面轮胎有离地现象,应立即停下,停止铲运。堆放物件要整齐、平稳,防止倒塌发生事故。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熄火。铲车的铲齿应放落地面。司机离车时,要取下钥匙,关好车门窗,做好交接班工作。
9.寒冬季节,下班时应将水箱内的存水放完,以防冻裂。
如在生产作业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分公司、车间、班组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