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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队长安全承诺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进行施工,施工措施保证贯彻落实到每一位矿工。
    3、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管理、顶板隐患排查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杜绝空顶作业,确保顶板支护安全可靠。
4、维护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设备,不在无风、微风环境下作业,出现瓦斯超限和其它险情时立即撤人。
5、做好本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不打折扣,不抱侥幸心里。
    7、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确保井下在用设备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9、积极参加矿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10、落实井下8小时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生产科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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