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开工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鉴于:
本施工队隶属于 省 劳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受公司指派任务,进场履行(工程名称: )的施工任务。本施工队进场的施工任务是:
工程地点: ;
分包内容(范围): ;
分包方式: 。
本施工队根据前述分包内容、范围和方式的约定,确认将按照公司与甲方所签署的主合同及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的内容,全面、完整、彻底的履行合同义务和安全生产责任,为此:
本队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本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本队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施工队将全面履行主合同及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本队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及时向甲方项目部如实申报本队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写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人员。严禁雇用无身份证件人员、无生产作业资格证件人员和雇佣未满16岁童工、年满55岁以上人员以及有严重疾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或生活区,更要禁止这些人员从事施工生产作业劳动。
二、本队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进行入场 ,提高安全意识。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讲评安全生产情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本队施工作业人员的 记录。未经 者不准上岗作业。
三、在施工中本队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根据甲方项目部的安全交底内容,由施工班组长向本队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书面交底,填写施工作业票,确保交底对象对所交底的内容清晰明白,保证安全施工。
本队承诺,在执行每一个重大施工节点、重大施工危险点和危险源的施工任务前,一定严格按照拟定的、并经甲方项目部同意的详尽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计划和重大施工方案预案,组织实施生产作业。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关实用、及时措施有效控制本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各类隐患、风险。
四、在工程开工后本队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是 ,并根据有关规定配备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员是 。他们根据施工作业进度,随时检查本队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和生活区的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必要时,应向甲方项目部报告。
五、本队雇用的电工、场内机动车工、高空作业工、张牵机手、压接工、机动绞磨操作工、焊工、架子工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要求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本施工队进场后,要及时确定有资格佩戴“胸卡证”的员工范围,并将名单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甲方项目部接受备案后,本施工队将配合甲方项目部,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开工前的重大施工节点、重大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计划交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其分工,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时间、程序、工序和要点,并记录在施工作业日志。日志上,各方应签字确认内容。本施工队保证:绝对禁止无重大施工方案指引或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计划指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规定,无作业票或作业票规定不明确时,指挥相关人员违规作业或者盲目作业或者野蛮作业施工。
对临时工、杂工、普工等雇用人员,本施工队也承诺对班组及个人加强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由班组长、本施工队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六、严格服从甲方项目部和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甲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对本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七、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本公司和甲方项目负责人。
八、本队施工队长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班组长包括: 。本施工队保证:按照甲方项目部要求,管理、督促和要求施工队及下面的班组长认真履行主合同和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义务和约定,并要求和督促班组长向甲方项目部发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书面承诺书,全面、认真、彻底的履行主合同和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义务。
在施工作业中和日常活动中,严格要求所辖人员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如因本队自身安全管理不善和管理混乱而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本队承担(包括本队雇用的班组造成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本队隶属的公司也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九、本安全责任承诺书系施工队按照公司与甲方签署的主合同及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的要求,由本施工队向甲方项目部发出的落实安全协议书的书面承诺,已得到公司的认可。
本施工队和班组长向甲方项目部发出的书面承诺书,视为本公司、本施工队及其雇用班组为落实主合同及其附件——《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的必要表达、必要补充和进一步完善。
本承诺自本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方项目部和施工队负责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手印):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