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此,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发展的根本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形成安全发展共识,推进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
二、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本单位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五、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必要应急物资,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提升员工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能力。
生命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携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淮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