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 2003年11月24日,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六号学生楼失火,这场火灾造成41名学生被烧死,100多人受伤,其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11名…观察这些惨痛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事故起因皆是少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火灾事故危害个人安全,更危害公共安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
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委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等方面,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顺利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法律,校有校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对青年的纪律教育,并把青年的纪律教育放在同理想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他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发扬民主的同时更是如此。青年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在自由与纪律中,前者青年人较容易接受,但对纪律方面就不怎么喜欢。要向青年人讲好、讲透个人自由的充分实现,同遵守必要的纪律是统一的。没有一定的纪律,任何个人的自由都是得不到的,讲纪律有利于青年人的顺利成长。
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很多常用制度都编入了《学生手册》中,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善于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
冬季干燥、用电量加大,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易发生火灾事故,更应提高警惕,为切实提高同学们的消防安全知识,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不在宿舍没人是充电。很多小电器都需要进行充电,而且每次都要充几个小时。如果同学在充上电后,转身就去上课,甚至放假、外出也不切断电源,充电器长时间蓄热,热量又散不出去,就可能会引发火灾。
第二,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电器功率较高,长时间使用,会使电线因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线过热,绝缘皮熔化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第三,不乱拉电线。一些宿舍随意走线,电线线路混乱,有搭在床铺上,有绕在桌子腿上,有靠近书籍的,电线长期被踩压,很容易短路起火。再有,在插座上连接插排,电网密布,很容易打火,发生火灾。
如果火灾已经发生,我们一定要保持镇定,不可慌乱一团或袖手等待而延误时机。火势尚小,可以控制,就赶紧灭火。如火势渐大,就当机立断请求支持,及时报警,拨打119报警电话,通知公寓值班室和学校保卫科,并及时疏散周边的同学。
古训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防范火灾,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名同学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