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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安全行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5日

        (二)工作措施
        1.要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学校消防工作小组日常运行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和消防基础档案。每个学校消防工作小组配备1名监管人员,并落实工作奖惩、考核措施,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能力。
        2.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要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3.要按照相关的要求,督促学校定人、定时、定量、定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并督促整改。
        4.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战
        (一)工作重点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月”部署,启动“消防平安使者”计划,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宣讲消防法律法规、逃生自救和防火、灭火常识,并保持常态。每个单位设置消防宣传牌、橱窗或宣传栏不少于2块。每月组织单位开展逃生疏散演练、火灾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暑假前,组织学校开展专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
        2.要全面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全面开展保安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保安队伍开展消防检查的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感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建立执行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并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坚决落实,要充分利用暑期放假这一有得时机,抓好本单位内重大隐患的整改。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认真履职,强化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条件,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百日攻坚行动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严格督导,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要严格督查督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工作考评机制,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为构建平安重庆,打造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单位请于7月1日、8月1日分别报送《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9月5日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电子件。联系人:冯彬,联系电话及传真:60393004,邮箱:416658064qq.com。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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