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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职尽责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0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职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3】6号)文件精神,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矿继续开展以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职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职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目标,广泛深入宣贯《七条规定》,对照《七条规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遵守《七条规定》,切实落实矿长职责,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切实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强力推进我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职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兴运煤业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书杰
    副组长:刘新亮  杨书彬  王营超  冯春生  景全营
    成  员:王玉涛  冯国洲  焦振涛  梁得森  温和民
            鲍春亮  刘振立  刘根成  刘新卫  王晓明
            焦光伟  陈晓楠  刘贤哲  于继亭  刘银朝
            耿冠周  刘蒙召  梁治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矿长刘新亮同志兼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制定、牵头组织集中培训、开展相关活动等具体工作。各科队成立相应的主题实践活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七条规定》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统一部署本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向安全科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三、主题实践活动内容
      为确保《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严格贯彻实施,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开展贯彻执行《七条规定》以下活动。
      (一)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
      公司组织五职矿长和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七条规定》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要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排版、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耳熟能详,人人皆知。确保从业人员知晓率达到100%。
    (二)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活动
      公司组织五职矿长和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为期1天的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暂停任职资格,进行再培训,再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有关任职资格。
      (三)签定一份承诺书
      公司组织五职矿长和班组长以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签定严格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并由安全科存档。
      (四)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
      公司各单位认真对照《七条规定》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达不到《七条规定》要求的,必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措施、资金、人员、时限、责任等“五落实”,认真组织整改。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四、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步骤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3〕23号)及金丰集体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在开展贯彻执行《七条规定》活动基础上,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2月下旬-5月)
      矿长召集各分管副矿长,面对面发放、宣讲发放《七条规定》,当场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启动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主题实践活动。
      矿长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七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致矿长的一封信,向矿工宣讲《七条规定》,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矿长签订承诺书。
    安全科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宣传贯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动员全矿职工共同学习,依靠广大职工共同监督落实。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9月)
      安全科要对照《七条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安全科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选树正面典型,查出并剖析反面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褒扬积极整改、效果明显的单位,鞭策问题严重、进展缓慢的单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
       各单位对照《七条规定》完成隐患整改后,要报请安全科组织审核,安全科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层层签字,落实管理责任,并按照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安全科将组织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逐条检查落实,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对组织主题实践活动不认真、工作推动不力、整体效果差的责任人,严格按照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安全科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推荐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科队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分析问题和差距,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并对下一步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底前上报金丰公司安全部。12月,公司将评选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科队长和先进组织单位,并通报表彰,年底作为晋升、提薪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贯彻。确保煤矿从业人员《七条规定》知晓率100%;形成宣传贯彻落实《七条规定》良好氛围。
    2、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安全管理人员100%参加《七条规定》集中培训、100%考试合格、100%签订承诺书。
    3、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认识《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七条规定》是对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 ,特别是对重特大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分析、梳理、归纳、提炼确定出台的,字字重千金,句句都是生命线、底线、红线、高压线,条条大如天,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之处,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具体表现,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铁律”。五职矿长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4、注重结合。
    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要把落实与隐患整改、瓦斯防治等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械化改造、安全技能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要把落实《七条规定》与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准上班。
 

    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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