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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5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 、《市运输管理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运管【2013】134号)和《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沂交运管【201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 、时间安排
        2014年01月01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结束,检查时间为20天。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订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与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管理台帐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二)车辆、人员管理情况。车辆资质、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维护保养情况;车辆GPS 安装及使用情况;车辆投保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和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为主。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如下: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属地交管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货运科负责货运企业的重点督查工作。
        参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单位和企业机构部门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原则,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及时分析并汇总道路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指导道路运输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参与检查的各单位、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式,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和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集中力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类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形成一种行业引导、企业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参与检查的各科室、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在开展安全大检查时,同步要做好相应台帐积累,要对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4 年1月 2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运管处货运科和安全科。
        货    运    科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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