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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3日

为扎实推进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迎接9月3日将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 70 周年纪念日阅兵式。根据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要求和各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入排查、彻底整改、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乡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对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各环节,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使用等领域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三、组织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协调指挥。
        四、 工作内容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辖区各行政村、医院、药店、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提高公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营造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2、多层面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工作。本次排查重点为:
        种养殖环节:重点排查种植业户是否有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或限用农药行为,是否有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行为,生产记录是否健全;饲料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及问题产品召回制度,饲料经营门店是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养殖业户是否建立健全和规范填写养殖档案等。
        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以儿童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品以及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豆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量大面广食品为重点品种,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村镇、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市场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等方面情况,严厉惩处无证经营及经营假冒伪劣、过期食品、不按要求存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对农村聚餐、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深入治理。
        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以基本药物和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以大输液、中药注射液、使用化学危险品原辅料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重点排查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购进、检验、使用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的排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药品使用环节购进药品渠道、质量、储存条件等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药品行为。
        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排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生产,有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找准重点,全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重点排查是否进行了索证索票,各种台账是否健全,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保健食品是否违法添加化学物质、化妆品是否添加禁用物质或超限量添加限用物质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是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兼顾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障经费,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食安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相通报排查工作情况,形成排查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根据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乡食安办成立两个督导组,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药品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对行动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方,要给予表扬;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排查整治不力,特别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时间为2015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4 日,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责令整改整顿,依法处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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