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镇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工作,切实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省、市、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理念,以发展和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管理模式,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可控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放心”。
二、创建目标
1、监管体系健全。健全“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全程监控、全面监测、全员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标准化生产、禁用违禁药物、产销档案建立等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3、标准化生产普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序推进,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
4、投入品监管有力。县域内农资经营网络健全,全面落实农资购销索证索票、经营台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制度;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农资经营红黑榜制度建立,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5、农业执法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序,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假冒“三品一标”产品等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6、农产品安全水平较高。本镇生产的蔬菜、水果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禁用“瘦肉精”、水产品中禁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责任。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三级覆盖全镇的监管工作队伍。镇监管办(农综站)落实2名专职监管人员,主要负责拟定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监管、检测和服务工作。在8个村(社区)每村(社区)设立1名监管员,主要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内检室或确定1名内检员,负责本企业(或个人)生产或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要求,以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贸市场为对象,建立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身份识别制度。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生产、禁限用投入品使用、产销档案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污染物治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主体责任。镇政府与生产经营者签订“一对一”监管责任书,督促业主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做到业主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管控制度完善、责任分工明确、管理措施到位。主要农产品批发经营管理者对进入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准入制度。
4、建立投入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我镇1个农鼠药和1个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营店的管理,建立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和高剧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100%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利用丹凤农业信息网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联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经营和遭群众举报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