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区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使试点企业能有效实施和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安全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为**区80家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根据《深圳市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试行)》,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对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培训指导企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数据库;
(2)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
(4)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5)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
(6)绘制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
(7)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8)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或数据库;
(10)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2.编制并提交**区80家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二、工作分工
**区80家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采取以企业为主,安全研究院技术指导为辅的方式开展。
1.试点企业
80家试点企业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形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体系。
2.安全研究院
安全研究院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指导小组,编制《**区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导手册》(附件1)、《**区80家试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指导手册》(附件2)及《**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建设专题培训讲义》,对**区80家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培训工作。
(1)开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专题培训
通过开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设培训,达到以下目的:
1)指导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包括成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组织机构文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
2)指导企业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
3)指导企业对隐患及风险进行分级、制定分级管控措施、绘制安全风险图,明确落实隐患及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人。
由于此次培训直接影响各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为确保培训效果,此次培训对参加人员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各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签到时将有专人核实培训学员的信息。
(2)建立**区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电话及QQ群
**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以自主建设为主。为及时解决各试点企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方便各试点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相互交流,技术指导小组特设置了技术服务电话及QQ群。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技术服务电话及QQ群寻求指导。
3.编制**区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报告
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后,通过QQ群和技术咨询电话告知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到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根据各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完成情况,编制**区80家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报告。**区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报告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
对于不重视或不愿配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企业,技术指导小组将向**区安监局报告。
三、时间安排
1.培训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建设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区试点企业培训时间为9月14日。
2.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阶段(时间安排:9月中旬~10月31日)
企业根据附件要求,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在企业相关场所区域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完成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建设。
3.编制**区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报告(12月15日前)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建设完成后,通过QQ群和技术咨询电话告知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到现场核实各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从制度建设、管控措施等十个方面做好现场核实记录,收集试点企业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区80家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当前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应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