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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7日

        (三)餐饮安全消费环节隐患多。部分消费者重价格、轻餐饮食品安全,未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由于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比较复杂,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掺杂使假的现象很难发现。食品监管体系亟待健全,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一条龙”监管不够到位。
        (四)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存在盲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家庭红白喜事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次数和规模有不断增多和扩大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我县目前共有流动厨师46名,涵盖10个乡镇,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体系。因为农村群体性聚餐属非营利性,现行法律法规对它的卫生审查和许可、农民厨师的健康检查和培训以及造成食物中毒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监管困难,隐患较多。
        三、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快对口衔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交叉和盲区,切实形成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链;建立县、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设立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强化各级餐饮安全的监管责任,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权责一致,联合执法,对农家宴的管理出台法规加以管理。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的投入;三是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技术检测手段。
        (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格餐饮业市场准入,对于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餐饮企业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严重的无证小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二是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要出重拳,下猛药,严肃查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对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加强常态监管,确保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到位。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一堂课(机关干部小讲堂或对从业人员培训)、熟悉使用一部法律(《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办一件案子、记一本学习工作笔记。有计划的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培训,重点加强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五)创新监管模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宿松县作为全市唯一的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荐名额,将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倡导“绿色食品、安全消费”,提高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1、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有关食品卫生条件、质量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及意义的宣传,提高其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2、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辨假识劣的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3、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擦亮眼睛,把好入口关,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难以保证的经营户予以曝光,以教育群众,警示违规,营造珍爱健康和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逐步建立起餐饮经营企业对原料食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的动态管理,完善以大宗食品的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制度,建立起以产品追源为主要内容的源头管理。以诚信引导经营,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的生产和服务行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完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违规者付出代价,使其认识到规范和诚信就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要定期公布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合格餐饮经营户名单,及时向社会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企业不良记录信息,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和监督,促进并形成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真正以诚信引领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变监管为服务,着力提高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一方面,就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257号)精神,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补发许可证进行认真审查,指导整改,督促办证;另一方面,在谋划工作、出台制度时,要充分考虑社会现状和实际,对餐饮业主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对待,诚心诚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为守法经营的餐饮经营户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把想经营,懂经营,既出效益,又能服务社会的企业留在市场上。
        四是完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培养餐饮服务经营者安全信用意识,努力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1、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回访,及时掌握餐饮经营户内部管理、商品质量和社会信誉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2、完善制度建设,将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统一的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便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时刻保持自警、自省。3、充分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中的积极主动作用。食品是“经验产品”,消费者在消费之后的体验及其反应对于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消费者在消费了假冒伪劣食品之后进行举报。
        五是堵疏结合,分类治理。餐饮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饮食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整治和宣传疏导结合起来,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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