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浪底水利枢纽基本情况
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中游最后一段峡谷出口处,上距三门峡大坝130公里,下距郑州花园口128公里,总投资347.46亿元。1991年9月前期工程开工,1994年9月主体工程开工,1997年10月实现截流,2000年1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大坝坝顶长1667米,坝底宽864米,最大高度160米的粘土斜心墙堆石坝,在全国首屈一指。坝顶高程285米,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9.4万平方公里,占黄河流域面积的92.3%。水库总库容126.5亿立方米,长期有效库容51亿立方米,是黄河干流三门峡水库以下唯一能够取得较大库容的控制性工程,在黄河治理开发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防凌、减淤为主,兼顾供水、灌溉、发电、蓄清排浑、除害兴利、综合利用。可使下游防洪标准由60年一遇提高到千年一遇,基本解除下游河段凌汛威胁。可拦蓄泥沙约100亿吨,使下游河道20年不抬高,平均每年增加20亿立方米调节水量,改善下游农业灌溉和城市供水条件。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多年平均电量50亿千瓦/时,是河南电网中理想的调峰电站。 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二期工程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于2004年1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实现截流。2008年投入生产运行。西霞院水库位于小浪底大坝16下游公里处,施工区占地面积541.65万平方米,总投资22亿元,坝长3059米,坝顶高程139米,水库总库容1.62亿立方米,蓄水位134米,水电站设计安装3.5万千瓦机组4台,装机容量14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83亿千瓦时。可进一步缓解河南省的电力紧张,利用电站引水,可灌溉100多万亩农田。辖区内以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小浪底工程咨询公司、河南西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小浪底旅游公司、小浪底建设管理局服务中心、河南省小浪底宾馆几家单位构成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这些企业生产所需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数量非常密集,类型多。而由此产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它将直接关系到整个水利枢纽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小浪底分局于2002年12月筹建,2003年6月17日挂牌成立。现有人员25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人财科、法规宣传科、业务科、工会。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范围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分局成立以来,以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中心,按照省局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监事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了质量技术监督与重点工程建设的和谐发展,创立了全省系统事业发展的四个经验模式之一,为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自2002年12月份成立以来,分局首先根据小浪底横跨黄河两岸三地,涉及济源市、洛阳市孟津县、吉利区南北两岸。在以往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交叉管理,有利益时都想管,有责任时都不管的现象。分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三步走的工作方针,第一步对辖区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摸清特种设备底数。第二步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积极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提高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第三步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各种形式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增强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了解,提高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识和重视,进一步加强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曝露出了一些安全隐患。
二、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域内共有各种特种设备164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49台、电梯12部、起重机械76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2辆、压力管道13条、游乐设施一组。
2、登记注册情况: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有164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49台、电梯12部、起重机械76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2辆,压力管道13条、游乐设施一组。
3、定期检验情况:已经检验的为164台,其中锅炉1台、压力容器49台、电梯12部、起重机械76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2辆、压力管道13条、游乐设施一组。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作业共计106名,其中锅炉作业人员1名、锅炉安全管理员3名,压力容器作业人员15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员5名,电梯作业人员12名、电梯安全管理员5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37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员12名,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12名、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员3名。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1名。
三、存在的问题
辖区内各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形势还是比较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前的特种设备管理全部按照水电行业内部的规程管理;二是企业管理中基层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不到位;三是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率、定期检验率及人员持证上岗率总体水平比较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国家关于特种设备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国家质监总局2003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知道的更少,有的甚至没听说过。在检查时就发现,企业的领导和负责设备的人员不知道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哪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哪些内容。
2、部分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缺乏组织领导,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的单位虽然有机构、有人员,但是未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而是图了形式,成了摆设,走了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