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工伤保险>> 案例分析>>正文

雇主责任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3日

被告赖某辩称:被告受伤当日,原告的当班主任柯某见被告没有上班,即打被告电话询问,被告妻子接听了电话并告知柯某被告受伤住院的情况。被告申请工伤赔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原告并没有尽到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保障义务。

■法院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6月,阳春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该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保险,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原告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被告赖某缴交工伤保险费,而是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该雇主责任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当雇员发生工伤事故时,雇员仍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当赖某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原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约8.6万元时,原告以其未能申请第三人理赔为由而要求被告赖某赔偿该款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连线法官

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漠视相关法规,不按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交工伤保险费,有的则认为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下面,记者就工作生活中,一些常遇见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连线办案法官,请法官为我们释疑解难。

记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工伤职工是否有权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或在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后,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官: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职工可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也可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本质是国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将损害负担社会化,实现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保护和快速补偿。职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将产生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与第三人侵权法律关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当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时,工伤职工只能选择工伤保险赔偿;如果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时,工伤职工不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记者: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有何区别?能否替代工伤保险?

法官: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雇主责任保险。一般承保的是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不以赢利为保险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

另外,两者的保障水平不同,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一般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政府单方面确定。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金,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保险金。

因此,用人单位无论是否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投保商业险,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其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是不可替代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